凤祥新闻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20140918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织起安全生产的高压线,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将上黑名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20万元人民币至2000万元的罚款;二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其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八十的罚款;三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讯员 孟丽珍 张明广)
长沙跑步机维修 五金冲压 9eTing音乐社区 选好号网 中国珠宝城 匠人造物 嵊州市浩音电子有限公司 福星门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巧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婚纱摄影样片中心 寿县发龙湖羊养殖有限公司 河南省项城市华兴连杆厂 绵阳万和热水器售后 世界孔子基金会 垫江二手房 掌握桂林 威海黑白丹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保定爱家装饰有限公司 伟星管业 宁波露天宝货通能源有限公司 长沙红箭安防监控服务中心